健康记录的查阅和修改

健康记录的查阅和修改
本帖讨论了如何调整患者记录。您可以带人前往修改记录中的任何内容。本帖还讨论了患者记录中某些无法更改的内容。
免责声明: 本出版物仅为法律信息,并非关于您个人情况的法律建议。 它是截至发布日期的最新版本。 我们尝试定期更新我们的材料。 但是,法律经常发生变化。 如果您想确保法律没有改变,请联系 DRC 或其他法律办公室。
概要
患者或以前的患者有权:
- 查看或复制他们的患者记录,但下文讨论的情况除外。
- 请求修改他们的患者记录。
- 在查阅自己患者记录遭到拒绝的情况下提出投诉。
我可以查看我的患者记录副本吗?
可以。患者有权查阅或获取其记录的副本。1在加利福尼亚州,成年患者、获授权同意接受自己医疗治疗的未成年人2或患者的个人代表有权查阅或获取患者记录的副本。3
- “患者”是指当前或以前的患者。4
- “个人代表”是指保管人、医疗保健代理人或未成年患者的父母或监护人。5
- “患者记录”是指医疗保健提供者创建的有关患者健康史、诊断、病情或治疗的记录。 它们不包括患者或其他医疗保健提供者以外的人向医疗保健提供者秘密提供的信息。6
此外,如果患者签署信息披露书,则患者记录必须向患者的律师披露。7
我如何查阅我的患者记录?
患者或其个人代表必须提交检查或接收患者记录副本的请求。8如果个人索取纸质或电子版患者记录副本,则必须指定他们想要复制的记录。9医疗保健提供者可要求患者以书面形式提交请求。10
我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收到患者记录的副本?
在收到请求后,医疗保健提供者必须允许个人在5个工作日内查看记录。11如果个人请求全部或部分文件的副本,医疗保健提供者必须在收到请求后15日内向其发送副本。12
医疗保健提供者是否可以向我提供患者记录摘要,以代替或补充向我提供我的实际记录副本?
是,但前提是患者事先同意向其提供其记录摘要并支付准备摘要的任何费用。13 摘要必须包含记录中有关每次伤害、疾病或事件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 患者的主诉,包括相关病史;
- 向其他医疗保健提供者咨询和转介的结果;
- 诊断(如果已做出);
- 治疗计划和方案,包括处方药物;
- 治疗进展;
- 预后,包括重大的持续问题或状况;
- 诊断程序和测试的相关报告以及所有出院小结;以及
- 患者最近一次体检的结果,如血压、体重和常规实验室检查的结果。
如果医疗保健提供者准备了摘要,则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给患者。14医疗保健提供者可向患者发出通知,告知他们需要更多时间来准备摘要,但必须在30日内提供摘要。15
医疗保健提供者还可要求与患者会面,以澄清请求的目的。16如果患者仅对有关特定伤害、疾病或事件的记录感兴趣,则医疗保健提供者可仅向他们提供这些记录的摘要。17
接收我的记录副本需要多少钱?
医疗保健提供者对纸质副本的收费不得超过每页25美分(0.25美元),对缩微胶片副本的收费不得超过每页50美分(0.50美元)。18医疗保健提供者还可针对向患者提供其记录副本收取“合理的、基于成本的费用”。19该费用只能包括(A)复制记录的人工费用、(B)创建副本的耗材费用、(C)邮资费用,以及(D)准备健康记录摘要的费用。20
此外,如果患者、其个人代表或代表患者的非营利法律服务组织的员工提交书面记录请求以支持以下方面的主张或上诉,则医疗保健提供者不能向他们收取费用:
- 有资格享受公共福利,包括:Medi-Cal; 居家支持服务; CalWORKs; 社会保障伤残保险(SSDI, Social Security Disability Insurance); 补充保障收入/老年人、盲人和残疾人州级补充计划(SSI, Supplementary Security Income/SSP, State Supplementary Program); CalFresh; 老年、盲人和残疾合法移民的现金援助;联邦退伍军人与服役相关的补偿和与服役无关的伤残养老金;或政府资助的住房补贴或基于租户的住房援助计 划;
- 根据《追踪和暴力受害者保护法》申请U类非移民身份;或者
- 根据《暴力侵害妇女法》自行申请合法永久居留权。21
如果患者请求与上述主张相关的记录,医疗保健提供者必须在书面请求后30日内提供记录副本。22但是,如果患者由私人律师(不在非营利性法律服务实体工作的律师)代理,则提供者不需要免费提供记录。23
我是否可以查阅我的心理健康记录?
是,但也有一些例外。
首先,患者无权获取心理治疗记录,24即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在个人、团体、联合或家庭咨询过程中所做的记录,并且这些记录与患者的其他医疗记录分开。25
其次,如果医疗保健提供者认为让患者查阅其心理健康记录会给患者带来造成重大有害后果的巨大风险,则医疗保健提供者可拒绝让患者查阅这些记录。26如果医疗保健提供者拒绝患者查阅其心理健康记录,他们还必须:
- 在患者的心理健康记录中解释为什么他们拒绝提供对记录的查阅权限,包括描述他们认为如果向患者提供查阅权限将会发生的具体有害后果;
- 允许患者选择有执照的内科医生、外科医生、心理学家、婚姻和家庭治疗 师、临床社会工作者或临床咨询师来:检查或获取其心理健康记录的副本;
- 告知患者,他们拒绝患者查阅患者自己的心理健康记录;
- 告知患者,患者有权要求医疗保健提供者允许他们选择b)中列出的健康专业人员来查阅患者自己的记录;以及
- 在患者的心理健康记录中记录患者是否要求b)中列出的健康专业人员检查或获取其记录的副本。27
我是否可以查阅我的孩子的患者记录?
是,但也有例外。
首先,如果未成年人获得合法授权同意自己接受医疗护理,则父母或监护人无权检查或获取未成年人的病历副本。28例如,如果未成年人年满12周岁并符合法律要求的所有条件,他们可同意以下服务:
- 门诊心理健康治疗或咨询;29
- 与传染性疾病相关的医疗;30
- 与预防性传播疾病相关的医疗护理;31
- 与涉嫌强奸32或性侵害的治疗或证据收集相关的医疗护理;33
- 与毒品或酒精相关的医疗护理和咨询;34
- 艾滋病毒检测。35
其次,如果医疗保健提供者确定此类查阅会对(1)医疗保健提供者与未成年人的职业关系或(2)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或心理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则父母无权检查或获取未成年人的病历副本。36
第三,如果心理治疗师知道未成年人已脱离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则父母无权检查或获取未成年人的病历副本,除非少年法庭另有命令。37
是否存在其他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医疗保健提供者可以拒绝我查阅我的记录?
是。根据联邦法律(HIPAA),在某些情况下,持有执照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可拒绝个人查阅其健康记录。 其中一些拒绝可审查,但另一些则不可审查。38
- 不可审查。39如果记录符合以下条件,则医疗保健提供者可以拒绝某人查阅其记录,且没有机会进行审查:
- 心理治疗记录;
- 为民事、刑事或行政诉讼而编制;
- 由惩教机构或惩教机构指导下的医疗保健提供者维护,且获取记录会危及个人、其他被监禁者或惩教机构雇员的健康、安全、监护或康复;
- 由医疗保健提供者进行的研究的一部分,只要个人在同意参与研究时同意拒绝查阅;
- 受《隐私法》(5 U.S.C. § 552a)保护(本法适用于联邦政府收集的信息);或者
- 在保密承诺下从医疗保健提供者以外的其他人处获得。
- 可审查。40医疗保健提供者可在以下情况下拒绝患者查阅其记录,但患者有权要求对拒绝进行审查:
- 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已确定查阅可能会危及患者或其他人的生命或人身安全;
- 该记录涉及另一个人(医疗保健提供者除外),并且持有执照的医疗保健提供者已确定查阅可能对该另一个人造成重大伤害;或者
- 查阅请求由患者的个人代表提出,并且持有执照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已确定向个人代表提供查阅权限可能会对患者或其他人造成重大伤害。
审查。 如果个人请求针对拒绝查阅记录的决定进行审查,则医疗保健提供者必须指定一名未参与拒绝决策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来审查拒绝决定。 指定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确定拒绝是否在法律上适当,并且必须向请求者提供其所确定结果的书面通知。
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医疗保健专业人员还可拒绝查阅:
- X射线或描记图、心电图、脑电图或肌电图记录的副本,前提是这些记录在提出记录请求后15日内传输至另一医疗保健提供者,并且向请求者告知此另一医疗保健提供者的名称和地址;41
- 酒精和药物滥用记录(如果1972年联邦药物滥用办公室和治疗法案或1970年联邦酒精滥用和酒精中毒综合预防、治疗和康复法案禁止披露)。 所有其他酒精和药物滥用记录均须向患者披露;42
- 有关传染病携带者的记录(如果法律禁止披露)。43
注意: 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医疗保健提供者不能因为未支付服务账单而扣留患者的记录。44如果医疗保健提供者因未支付账单而故意扣留记录,他们可能会受到制裁。
如果医疗保健提供者拒绝授予我查阅记录的权限,我有哪些权利?
书面拒绝。 如果医疗保健提供者拒绝个人查阅患者记录,则医疗保健提供者必须及时向个人提供书面拒绝。 拒绝必须以简单的语言进行陈述,并包含:
- 拒绝的依据;
- 关于个人有权请求不同医疗保健专业人员进行审查的声明以及如何请求审查的说明;以及
- 关于个人如何向医疗保健提供者或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提出投诉的说明。 说明中必须包含接收投诉的联系人的姓名或职务以及电话号码。45
HIPAA投诉。 患者可以通过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投诉门户助理针对违反联邦HIPAA隐私法规的行为提出投诉,该门户网站位于:https://ocrportal.hhs.gov/ocr/smartscreen/main.jsf.
如果您对如何提出投诉存有疑问,可以向民权办公室(OCR, Office for Civil Rights)发送电子邮件(OCRMail@hhs.gov)或拨打免费电话1-800-368-1019,TDD 1-800-537-7697。 OCR可提供替代格式(如盲文和大字体)、辅助帮助和服务(如中继服务)以及语言帮助。46
投诉必须在患者知道或应该知道违规行为之日起18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除非患者能够证明有充分理由不在180日内提出投诉。47投诉必须注明投诉对象医疗保健提供者的名称,并描述违反HIPAA的行为或不作为。48医疗保健提供者不得因患者行使HIPAA规定的权利而进行报复。49
有关HIPAA的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hhs.gov/ocr/hipaa/.
州投诉。 患者或患者代表可起诉医疗保健提供者,以执行《加利福尼亚州健康与安全法》中的健康记录法。50法官可判定向胜诉方偿付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如果医疗保健提供者倒闭并遗弃患者的记录,患者也可提起诉讼,要求赔偿(金钱)损失。51停业的医疗保健提供者必须将记录保存至少7年,并且至少保存至个人年满19周岁。52
由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时效法规,您提交州投诉的时间有限。 如果您正在考虑提出州投诉,请立即咨询律师。
我如何修改我的健康记录?
只要记录存在,患者就有权要求医疗保健提供者修改其健康记录。53医疗保健提供者可要求患者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请求并提供修改理由。54
在提出修改请求后60日内,医疗保健提供者必须:
- 批准请求;
- 拒绝请求并向个人提供书面拒绝;或者
- 向个人提供一份书面声明,将响应请求的时间延长不超过30日,并附上延迟的原因以及医疗保健提供者将完成所请求行动的日期。55
如果医疗保健提供者确定以下情况,则医疗保健提供者可拒绝修改请求:
- 记录准确、完整;
- 该记录不是由该医疗保健提供者创建,除非患者证明该记录的创建者无法再按照修改请求采取行动;
- 医疗保健提供者没有该记录;或者
- 患者无权查阅该记录。56
如果医疗保健提供者同意修改患者的记录,则医疗保健提供者必须:
- 附加修订版或提供修订版所在位置的链接;
- 通知个人修改已被接受;
- 征得个人同意,允许医疗保健提供者通知需要了解该修订事宜的人员;以及
- 告知需要了解该修订事宜的人员。57获悉该修订事宜的另一家医疗保健提供者也必须修改其拥有的患者记录。58
如果医疗保健提供者拒绝个人的修改请求,则医疗保健提供者必须及时向个人提供简明语言的书面拒绝,其中包含:
- 拒绝的依据;
- 个人提交不同意拒绝的书面声明的权利,以及个人如何提交声明;
- 通知即使个人没有提交不同意拒绝的声明,他们也可以要求医疗保健提供者在未来的记录披露中包含该修改请求和拒绝;以及
- 关于个人如何向医疗保健提供者或美国 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提出投诉的说明。59
如果患者希望提交书面异议声明,医疗保健提供者可针对声明“合理限制长度”。60然后,该声明必须包含在未来披露的患者记录中。61医疗保健提供者也可准备对患者声明的反驳,但医疗保健提供者必须向患者提供反驳的副本。62
患者还有权就其记录中他们认为不完整或不正确的任何项目或陈述提供书面附录。 对于患者记录中涉嫌不完整或不正确的项目,附录的字数限制为250个字。 附录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表明患者希望附录成为其记录的一部分。 如果医疗保健提供者披露患者的医疗记录,则他们必须在披露中包含书面附录。63
- 1. 《加州患者获取健康记录法》、《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0 (a)条;另见《健康保险可携性和责任法案》(HIPAA, 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24(a)(1)条。
- 2.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02(g)(3)(i)条。
- 3.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0(a) 条;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02(g) 条。
- 4.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23105(c)条。
- 5.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05(d)条。
- 6.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05(d) 条;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164.524(a)(2)(v) 条。
- 7. 《加州福利和机构法典》第 5328(a)(10) 条。
- 8.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0(a)、(b)(1)条。
- 9.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0(b)(1) 条。
- 10.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164.524(b) 条。
- 11.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0(a) 条。
- 12.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0(b) 条。
- 13.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24(c)(2)(iii) 条; 也请参见《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30(a) 条。 [加利福尼亚州法律与联邦法律略有不同。 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允许医疗保健提供者选择提供患者记录摘要而不是患者记录副本,但联邦法律允许患者选择,并要求获得患者的事先批准。]
- 14.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30(a) 条。
- 15.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30(a) 条。
- 16.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30(b) 条。
- 17.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30(b) 条。
- 18.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0(j)(2) 条。
- 19.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0(j)(1) 条。
- 20.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0(j)(1) 条。
- 21.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0(d)(1) 条。
- 22.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0(e) 条。
- 23.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0(d)(3) 条。
- 24.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24(a)(i) 条。
- 25.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01 条
- 26.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5(b) 条。
- 27.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5(b)(1)-(b)(4) 条。
- 28.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5(a)(1)、(a)(3) 条;《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02(g)(3)(i)(B) 条。
- 29. 《加州家庭法典》第6924(b) 条;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4260(b)(1) 条。
- 30. 《加州家庭法典》第 6926(a) 条。
- 31. 《加州家庭法典》第 6926(b) 条。
- 32. 《加州家庭法典》第 6927 条。
- 33. 《加州家庭法典》第 6928 条。
- 34. 《加州家庭法典》第 6929(b) 条。
- 35.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1020(a)(1) 条。
- 36.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5(a)(2) 条。
- 37.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6(a) 条。
- 38.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24(a) 条。
- 39.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24(a)(2) 条。
- 40.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24(a)(3) 条。
- 41.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0(c) 条。
- 42.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25(a) 条。
- 43.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25(b) 条。
- 44.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0(i) 条。
- 45.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24(d)(2) 条。
- 46. 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投诉门户助理。 https://ocrportal.hhs.gov/ocr/smartscreen/main.jsf (最后一次访问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9 日)。
- 47.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160.306(b)(1), (3) 条。
- 48.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0.306(b)(2) 条。
- 49.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164.530(g) 条。
- 50.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20 条。
- 51.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45(b) 条。
- 52.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45(a)
- 53.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164.526(a)(1) 条。
- 54.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26(b)(1) 条。
- 55.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26(b)(2) 条。
- 56.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26(a) 条。
- 57.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164.526(c)(1)-(3) 条。
- 58.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26(e) 条。
- 59.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26(d)(1) 条。
- 60.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26(d)(2) 条。
- 61.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26(d)(5) 条。
- 62. 《美国联邦法规》第 45 篇第 164.526(d)(3) 条。
- 63.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23111(b)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