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
免责声明: 这些资料基于我们编制时有效的法律。我们尽力更新我们的资料;但相关法律可能会定期发生变化。如果您想确定法律是否发生变化,请联系我们或其他合法来源。
学生在少年拘留中心接受特殊教育的权利
本出版物介绍青少年在拘留期间接受特殊教育的权利。
公立和私立学校反残障歧视规定
根据联邦和州法律规定,有残疾的学生和入学申请者不会因残障受到歧视,并有权获得合理的调整。
17个特殊教育宣传建议
本文件将针对IEP会议之前、期间和之后的事项为你提供建议,帮助你为孩子争取权益。
保护有残疾的学生免受欺凌和骚扰
本出版物简述了有残疾的学生可能会遭遇的欺凌和骚扰。本出版物:
私人保险使用早期启动规定
州立法机构要求发展服务部(DDS)减少其过去几年的预算。因此,区域中心可购买的早期启动(早期干预)服务以及区域中心的运营方式会发生变化。
该出版物描述了早期使用服务私人保险使用法律中的相关变化。 其包括定制家庭服务计划团队在各个家庭服务计划(IFSP)开发、定期评审或修改时,可将某项决定包含在内并决定:无法通过家庭私人健康保险计划提供IFSP中识别的医疗服务,因此,将由区域中心提供资金支持。 该法律自2017年6月27日起生效。
我身有残疾的孩子被勒令休学或建议开除
若您的孩子被认定为特殊需要儿童,在其触犯行为规范且/或其所在的当地学区(“学区”)有意令其休学和/或下达开除建议时,校方必须先遵循一定的程序。同时,州及联邦特殊教育法中亦规定了该等情况下对残疾学生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