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说明:残疾人士住房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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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08.04

事实说明:残疾人士住房歧视

本事实说明讨论残疾人士根据联邦和加州法律,在住房方面免受基于残疾之歧视的权利。

免责声明: 本出版物仅为法律信息,并非关于您个人情况的法律建议。 它是截至发布日期的最新版本。 我们尝试定期更新我们的材料。 但是,法律经常发生变化。 如果您想确保法律没有改变,请联系 DRC 或其他法律办公室。

本事实说明讨论残疾人士根据联邦和加州法律,在住房方面免受基于残疾之歧视的权利。

简介

对残疾人士进行住房歧视属非法行为。差别对待可被视为住房歧视。以下是一些住房歧视示例:

  • 因为残疾而受到不同对待
  • 阻挡或阻碍通行的物理障碍
  • 骚扰
  • 报复
  • 歧视性陈述
  • 未能提供必要的例外处理或变更(“合理便利安排和改造”)。

便利安排和改造之间的区别

合理便利安排是对规则、程序、服务或政策作出例外处理。合理改造是对建筑、单元或场地进行物理变更。如符合以下条件,则便利安排和改造被视为合理:

  1. 其是为残疾人士提供平等使用及享用住房之机会所必须;
  2. 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所提供的住房或其他服务的性质;以及
  3. 不会对住房提供者造成不当负担。

有关更多信息,请点击以下链接: https://www.hud.gov/program_offices/fair_housing_equal_opp/reasonable_accommodations_and_modifications

想要获得合理便利安排或合理改造,您需要进行申请。即使您不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也不需要使用“合理便利安排”或“合理改造”等字眼,但推荐这样做。这是因为它将有助于使申请内容更清晰,并且您以后可能需要使用该等文件来证明您提出了变更申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是一种简便方法,可为以后保留证明文件,但如果您更喜欢通过蜗牛邮件寄送申请,则一定要为自己保留一份申请副本。

以下是向住房提供者提出这些申请之样例。为提出合理便利安排或改造申请,必须说明所需要变更与该人的残疾之间的联系。例如,您不能简单地通过说:“我是一个残疾人,我想在每月 7 号而不是 1 号付房租”的言论来提出合理便利安排申请。您需要提供比这更多一点的信息。取而代之的是,这样表述会更有帮助且更清晰:“因为我要到每月 6 号才会收到我的残疾相关收入,所以我在每月 1 号无法支付租金,所以我请求破例在 7 号支付。”

向住房提供者申请合理便利安排或改造之样函

[日期] 

[房东及/或物业经理的全名]

[房东及/或物业经理的电子邮箱或实际地址]

尊敬的 [房东及/或物业经理的姓名] 

我住在/我正在申请租赁您位于 [地址] 的房产。本人致函申请针对本人残疾情况进行以下合理便利安排/改造:

 

 

 

此申请与本人的残疾情况有关,因为:

 

 

 

鉴于本人的残疾情况,我的[外科医生/精神医师/理疗师/社会工作者/职业理疗师/其他个人]认为这些便利安排/改造具有必要性。如果需要,我可以提供相关证明。

联邦和州法律要求住房提供者对残疾租户/居住人和申请人提供合理便利安排。

请在 [日期] 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此申请。请理解,不回复合理便利安排、不当延迟回复或非法拒绝合理便利安排申请皆构成对残疾人士的歧视。请参阅《加利福尼亚州规则汇编》第 2 篇第12177(e) 条。您可以通过 [您的电子邮箱/电话] 随时与我联系。感谢您对此申请的关注。

谨启,

[您的姓名]

[您的地址]

 

 

 

当住户申请合理便利安排或合理改造,但便利安排或改造的必要性不明显时,住房提供者可以要求住户提供证明函。证明函要确认残疾人士有与残疾相关的需求,需要作出申请的住房政策、程序、服务或物理结构变更。以下是医疗证明函样例。

医学专业人员出具的证明函样例

[日期]  

致[房东、住房管理局和业主协会]:

本人为 [患者/客户的姓名] 的[医师/精神医师/心理医师/治疗师/社会工作者/职业治疗师]并熟悉[他/她/他们的]身体状况。[患者的姓名]身有残疾,这造成了某些功能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列出需要申请便利安排的功能限制]:

 

 

 

通过[描述便利安排将如何帮助或支持个人[列出需要申请便利安排的限制]],[申请的便利安排]对于 [患者/客户姓名] 在社区生活及使用和享受[他/她/他们的]住所具有必要性:

 

 

 

感谢您为 [患者/客户的姓名] 提供该合理便利安排。

谨启,

[姓名和职位]

行使您的权利:投诉与诉讼

如果房东、业主协会或其他住房提供者拒绝提供合理便利安排或改造,或以其他方式歧视您,您将需要提交行政投诉或诉讼来行使您的权利。这些选择可能需要花费很长时间。

行政投诉

您可以在最近一次歧视发生后一年内向加州民权部 (CRD) 提出行政投诉,即之前的公平就业和住房部 (DFEH)。您可在此获取 CRD 投诉流程概览以及有关如何提出投诉的信息:https://calcivilrights.ca.gov/complaintprocess/#:~:text=800%2D884%2D168… , 并且,您可以在此查看 CRD 的投诉流程图:https://calcivilrights.ca.gov/wpcontent/uploads/sites/32/2022/09/CRD-N…。您也可以通过致电 (800) 884-1684(语音电话)或 (800) 700-2320(失聪或听障专线)开始投诉流程。

如果 CRD 没有作出对您有利的裁定,您可在作出裁定后 10 天内向 CRD 主任提出上诉。1

您也可以在歧视发生后一年内向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公平住房和平等机会办公室 (HUD-FHEO)2  提出行政投诉。有关如何提出 HUD-FHEO 投诉的信息,可致电 
1-800-669-9777 或访问 HUD 的网站获取: 有关投诉流程内容的信息可在此处获取:https://www.hud.gov/program_offices/fair_housing_equal_opp/online-complaint
有关投诉流程内容的信息可在此处获取:https://www.hud.gov/program_offices/fair_housing_equal_opp/complaint-process

私人诉讼

您可以通过向联邦或州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行使您的权利。您不需要请律师,如果您无法获取律师协助或代理,您有权为自己提起诉讼。请注意,有时间限制(“诉讼时效”)会约束您在法庭上提出索赔的时间,如果您未能在该时间范围内提起诉讼,您可能会自动败诉。此类诉讼的失效期限可能仅为歧视发生之日起的两年内。如果有兴趣提起诉讼,您应该尽快咨询律师,以获得建议,探索您的选择以及可能的代理事宜。您将负责支付提起诉讼的立案费,但如果您无法支付,您可能有资格享受费用豁免。

小额索赔

如果您要求的货币损害赔偿金少于 10,000 美元,您可以向小额索赔法庭提出歧视诉讼。必须在时限(“诉讼时效”)到期之前提起小额索赔法庭诉讼,除非您有资格获得费用豁免,否则需支付立案费。您可以向律师咨询小额索赔法庭诉讼事宜,但律师不能在小额索赔法庭上为您代理。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加州残疾权利署的《小额索赔法庭指南:如果企业或房东因您的残疾而歧视您该如何起诉》,网址为  https://www.disabilityrightsca.org/system/files?file=file-attachments/520601_0.pdf

法律引文和更多信息

联邦法律《公平住房修正案》3 和 1973 年的联邦《康复法案》第 504 条4 禁止对残疾租户和申请人进行住房歧视。此外,加州法律《公平就业和住房法案》5 和《残疾人法案》6 也禁止该等行为。这些法律涵盖住房提供者,包括房东、业主协会、房地产经纪人、住房贷款机构以及长期住房(包括招待所和疗养院、团体之家、独立生活之家、无家可归者收容所,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护理设施)的所有者和物业管理人员。

有关残疾人士住房歧视以及作为租户或住房申请人如何申请合理便利安排和改造之详细信息,请参阅:

Tenants Together 是一个全州性本地租户组织联盟。在此可查看 Tenants Together 关于合理便利安排和合理改造的出版物:https://www.tenantstogether.org/resources/discrimination-and-reasonable-accommodations,并且,您可以在此获取其合理便利安排样函:https://actionnetwork.org/user_files/user_files/000/025/581/original/Reasonable_Accommodations_Instructions.pdf

住房和城市发展部与司法部联合声明,《公平住房法》下的
合理便利安排,
网址:https://www.justice.gov/crt/us-department-housing-and-urban-development

住房和城市发展部与司法部联合声明,《公平住房法》下的
合理改造,
网址:https://www.hud.gov/sites/documents/DOC_7502.PDF  

住房和城市发展部与司法部联合声明,《公平住房法》下的
所涵盖的多户住宅的无障碍(设计和施工)
要求,
网址:https://www.hud.gov/sites/documents/JOINTSTATEMENT.PDF

 

  • 1. 请参阅《加利福尼亚州规则汇编》(CCR) 第 2 篇第 10065 节
  • 2. 《公平住房修正案》允许这样做。
  • 3. 《美国法典》第 42 篇第 3601-3631 节
  • 4. 适用于获得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或其他联邦财政援助资金的住房
  • 5. 《政府法典》第 12955-12956.2 节
  • 6. 《民法典》第 54.1 和 54.2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