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中心申诉变更

Publications
#8096.04

区域中心申诉变更

《兰特曼法案》中关于申诉的规定有重大变更。 本文件为简短版本,未涵盖全部细节。 详情请参阅《兰特曼法案》下的权利第188号《参议院法案》2021-22)

《兰特曼法案》中关于申诉的规定有重大变更。 本文件为简短版本,未涵盖全部细节。 详情请参阅《兰特曼法案》下的权利第188号《参议院法案》2021-22)

2022年7月1日生效:

口译员定义 - WIC 4701(i)规定,口译员必须有效、准确、公正地理解并传达所陈述的内容。

执行听证会决定 - WIC 4713.5规定,区域中心必须在30天内尽快执行听证会决定。 如果无法执行,必须告知于您和DDS

2022年10月1日生效:

律师出席申诉过程 - WIC 4705.5(a)对区域中心律师何时可以出席非正式会议、调解和听证会作出了限制规定。 见2022年9月20日的指令

您要求取消法官资格的权利 - WIC 4701规定,区域中心必须告知您,您有权要求取消法官资格。

2023年3月1日生效:

双方同意IPP决定 - WIC 4701(k)规定,区域中心必须向您发出行动通知,除非已有信函表明您同意拒绝、终止或减少资格或服务之决定。

标准信息手册 - WIC 4708规定,区域中心必须在会议上、在您要求时以及在所有行动通知中提供申诉程序信息。 区域中心还须在60天内在其网站上发布手册。

标准行动通知表 - WIC 4701要求更新行动通知表。 拟发布在申诉程序网站上

标准申诉申请表 - WIC 4701要求更新申诉申请表。 拟发布在申诉程序网站上

向DDS提出申诉申请 - WIC 4701(a)(7)和(b)以及4710.5(d)向DDS而非区域中心提出申诉申请。 DDS将告知区域中心和OAH。 使用申诉程序网站在线发送,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appealrequest@dds.ca.gov,或采用邮寄方式。

申诉时限 - WIC 4707、4710.6、4712.5(a)(1)、4713(b)、4715

  • 收到诉讼通知后60天提出申诉。 如需已付费待定援助(期间服务保持不变),请于30天内提出申诉。
  • 区域中心必须在10天内举行非正式会议。
  • OAH必须在30天内举行调解。
  • OAH必须在50天内举行听证会。
  • OAH在听证会后10天内和申诉后80天内做出决定。
  • 在听证会作出决定后15天内要求复议。 OAH或DDS必须在15天内做出复议决定。
  • 在听证会作出决定后180天内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诉。

申请人在申诉过程中的选择 - WIC 4707规定,您可以选择非正式会议、调解和听证
会。 之后,您可以更改您的申请。 更改可能会导致延期。

强制调解 - WIC 4711.5规定,如果您希望调解,区域中心必须参与其中。

立场声明和交换证据 - WIC 4712(d)规定,区域中心必须在听证会前2个工作日使用您常用的语言向您提供立场声明。 您必须在听证会前2个工作日向区域中心提供证人名单和报告。 如果您有律师,则须在听证会前2个工作日向区域中心提供立场声明、证人名单和全部文件。

DDS署长授予决定权 - WIC 4712.5规定,DDS授予听证办公室通过最终决定的权力。 DDS可以采用提议的决定作为最终决定,或发布新的最终决定。

复议- WIC 4713(b)规定,您或区域中心可以在最终听证会决定后15天内要求复议。

听证办公室的变更 - WIC 4712(i)、4712(b)(2)和(3)

  • 听证官进行听证必须保持“参与式中立”。 参与式中立鼓励自由、坦诚的分享,以帮助各方提供信息。
  • 听证官必须接受培训,学习如何在听证会中保持公平,并了解残疾问题。

DDS收集数据- WIC 4714规定,DDS必须收集有关非正式会议(问题、申请人、决定)、调解及听证会(撤回的申请和原因、问题、申诉人、结果、时间安排和决定)的信息。

免责声明: 本出版物仅为法律信息,并非关于您个人情况的法律建议。 它是截至发布日期的最新版本。 我们尝试定期更新我们的材料。 但是,法律经常发生变化。 如果您想确保法律没有改变,请联系 DRC 或其他法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