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介入计划参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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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57.04

早期介入计划参与资格

早期介入计划面向残障婴幼儿(0-36 个月)提供服务。 区域中心和学区通过早期介入计划,在孩子年满 3 岁之前,为其提供早期介入服务。

免责声明: 本出版物仅为法律信息,并非关于您个人情况的法律建议。 它是截至发布日期的最新版本。 我们尝试定期更新我们的材料。 但是,法律经常发生变化。 如果您想确保法律没有改变,请联系 DRC 或其他法律办公室。

早期介入计划面向残障婴幼儿(0-36 个月)提供服务。 区域中心和学区通过早期介入计划,在孩子年满 3 岁之前,为其提供早期介入服务。

评估

任何人都可以将婴幼儿转介给区域中心或学区,推荐其参加早期介入计划。 疑似有早期介入需求的婴幼儿应尽快接受全方位、多学科的评估。

参与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的婴幼儿有资格参加早期介入计划:

  • 发育迟缓;
  • 既定风险条件;或
  • 发育障碍的患病风险高。

发育迟缓指的是孩子的功能水平与预期发育水平(也就是同龄人应该达到的功能水平)之间存在差异。这就意味着,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一个或多个领域(以下六个发育领域中)存在发育迟缓的迹象,滞后程度为 25%:

  1. 认知;
  2. 身体(包括粗大和精细运动、听力和视力);
  3. 表达性沟通;
  4. 接受性沟通;
  5. 社交或情感;或
  6. 适应性。

既定风险条件具有以下特征:由已知的原因引起或会造成既定的不良后果(发育后果)。 如遇此类情况,须由专业人员诊断。 在既定风险条件下,重度发育迟缓的发生概率较大(如果诊断期间未见确切结果)。

在两个或多个生物医学风险因素(经专业人员认定)的联合作用下,发育障碍的患病风险较高。 这些因素包括:

  • 早产或出生体重轻;
  • Apgar 评分低;
  • 新生儿惊厥;
  • 产前药物接触;
  • 某些事故或疾病(可能对孩子的发育造成重大影响或永久性影响),或;
  • 其它因素。

转介后 45 天内,区域中心或学区须开展评估工作,并召开会议,讨论参与资格。 如果您的孩子具备参与资格,他们必须在这 45 天内明确个人化家庭服务计划 (IFSP, Individual Family Service Plan) 中的服务内容。

书面通知(如果孩子不具备参与资格)

如果您本人和区域中心或学区对孩子(婴幼儿)的资格认定结果存在异议,他们须以通知的形式告知您。 该通知须满足以下条件:

  • 用您和您家人的母语撰写;
  • 用词通俗易懂;
  • 说明区域中心提议或拒绝的行为;
  • 说明行为发生的原因;
  • 介绍调解信息,以及;
  • 说明州投诉和正当程序投诉的提交程序,并给出所有时间线。

调解

如遇以下情况,您可以申请调解:区域中心或学区认定您的孩子不具备参与资格或者您对评估结果存在异议。 早期启动调解会议为您提供了一种通过非正式方式解决分歧的途径。 调解与否,选择权在您的手中。 您可以将调解作为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如果您认为时机更合适,也可以在投诉或正当程序申诉和听证会期间申请调解。 您可以邀请他人协助您参加调解。 调解过程中,您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所讨论的一切事项都遵循保密原则,并且不可作为证据,在正当程序听证会上被引用。

请前往 Early Start Mediation(早期启动调解)网页,获取更多相关信息。 您可以找到英语和西班牙语版本的调解申请表以及该表的提交地址。

正当程序听证会

如遇以下情况,您可以申请召开早期启动正当程序听证会:区域中心或学区认定您的孩子不具备参与资格或者您对评估结果存在异议。 相比于调解,听证会更加正式,由法官做出最终决断。

请前往 Early Start Due Process(早期启动正当程序)网页,获取更多相关信息。 您可以找到英语和西班牙语版本的正当程序申请表以及该表的提交地址。

请为听证会做好以下准备:收集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可以证明孩子符合参与资格)。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您采用的信息)并详细阐述孩子的需求。 找到有意出席听证会的人员,向法官说明孩子具备参与该计划的资格。

在履行听证程序的过程中(早期介入听证),您有权:

  • 提出保密要求;
  • 查看您的记录,并暂停使用在听证会召开 5 天前未曾查看过的记录;
  • 出席听证会,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供证据;
  • 邀请家人、朋友、治疗师或医生作证;
  • 聘请律师或辩护人;
  • 让一位口译员陪同(如果你的母语不是英语),并且;
  • 在提交正当程序申请后 30 天内,得知相关决定。

州投诉

如果认为区域中心或学区在处理早期介入计划相关事宜(包括资格认定)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即违反州或联邦法律,您可以提出投诉。 任何个人或组织机构都可以提出投诉。 您须在违法行为发生后 1 年内提出投诉。 如需申请补偿或纠正措施,您须在违法行为发生后 3 年内提出投诉。

请前往 Early Start State Complaint(早期启动州投诉)网页,获取更多相关信息。 您可以找到英语和西班牙语版本的投诉表格以及该表的提交地址。 发展服务部 (Department of Developmental Services) 将针对您投诉的内容展开调查,并在 60 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决定。

欲进一步了解获取早期介入服务的方法,请致电 (800) 515-BABY (2229)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earlystart@dds.ca.gov

欲了解早期介入服务和个人化家庭服务计划 (IFSPs),请查阅 《DRC的特殊教育权利和责任》第 12 章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