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保险使用早期启动规定

私人保险使用早期启动规定
Early Start 是一项针对残疾婴幼儿及其家人的计划。这家酒吧解释了有关将私人保险用于 Early Start 服务的法律变化。如果私人保险不承保该服务,区域中心可以支付费用。这家酒吧会告诉您如果区域中心想要改变您孩子的服务应该怎么做以及从哪里获得帮助。
州立法机构要求发展服务部(DDS)减少其过去几年的预算。因此,区域中 心可购买的早期启动(早期干预)服务以及区域中心的运营方式会发生变化。
该出版物描述了早期使用服务私人保险使用法律中的相关变化。 其包括定制家庭服务计划团队在各个家庭服务计划(IFSP)开发、定期评审或修改时, 可将某项决定包含在内并决定:无法通过家庭私人健康保险计划提供 IFSP 中识别的医疗服务,因此,将由区域中心提供资金支持。 该法律自 2017 年 6 月 27 日起生效。1
使用私人保险
2012 年,修订版(合格婴儿IFSP 中识别的)医疗或健康护理服务私人保险使用方面的法律,规定:私人健康保险计划不得: 2
- 因为年度或终生限额而构成或导致残障人士或其他投保家庭成员的福利损失,或
- 以不利方式影响残障人士或其他投保家庭成员私人保险的可提供性或终止该等保险,或
- 作为增加残障人士或其他投保家庭成员私人保险费用的基础。
通常,联邦法律要求:对于区域中心使用父母的私人保险支付早期干预服务费用,需要获得父母同意。3 但是,根据联邦法律的规定,对于区域中心使
用父母的私人保险,无需获得父母同意,前提是:国家业已制定相应的国家 法律,规定保护父母不会因为区域中心使用私人保险福利而受不利财务结果 影响。4 由于加利福尼亚州采用上述法律防止父母不受这三种潜在结果影响, 因此,无需获得父母同意。 区域中心可以获得父母的私人保险福利,以支付孩子的早期干预服务。5
用于确保及时服务的医疗服务私人保险计划的确定
当区域中心尝试评估私人健康保险(涉及早期干预服务)时,可能会延误子女接收必要的服务。 该新法鼓励规划团队在开发、评审或修改 IFSP 时,确定可通过家庭私人健康保险计划提供IFSP 中识别的医疗服务。6 如果决定家庭私人健康保险计划不涉及医疗服务,则区域中心必须立即向该等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并遵守如下要求,即:应立即提供相关服务。7
保护父母不受潜在影响。
如果父母产生任何保险费用成本、共同付款或免赔额,则应将这些成本包含在州采用的早期干预服务家庭付款体系中。8 因为加利福尼亚州并未采用任
何州际家庭早期干预服务付款体系,因此,父母并不负责支付与协议相关的任何免赔额或共同付款(该协议旨在允许区域中心利用私人保险支付子女的早期干预服务费用)。 应将父母包含在协议中,其中应允许区域使用父母的私人健康保险支付早期干预服务费用,并将父母包含在子女的IFSP 中。IFSP 是区域中心的一项保证,涉及向父母支付或偿付健康护理运营商在提供健康护理相关的早期干预服务中所收取的任何免赔额或共同付款。
如果加利福尼亚州采用某种付款体系——要求父母支付保险共同付款或免赔额,则相关州亦必须规定:确定父母何时无法支付与早期干预服务相关的成本。9 对于满足州无力付款标准之父母子女的早期干预服务而言,不得因为父母不愿意同意使用早期干预服务私人保险而拒绝或延误提供该等服务。10
向区域中心提供健康护理卡
2009 年,加利福尼亚州采用相关法律。这些法律要求受评估或接收早期干预服务之子女的父母向区域中心提供适合子女的健康福利卡(包括私人健康保险计划)复件。11 这可以让区域中心知悉婴儿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在支付早期干预服务费用中,可能会使用这些福利)。 这表示:区域中心可以定期要求父母同意使用其健康保险支付所需服务。
区域中心必须发出书面行动通知。
如果区域中心希望变更与您早期干预服务相关的事宜,则其必须在变更开始前的合理时间内,向您发出书面通知。 该通知必须告知您:
- 区域中心提议或拒绝的行动;
- 采取行动的理由;
- 如何提出申诉或申请适当的程序调解或听审
该通知必须通俗易懂,所用语言由父母选定。 区域中心必须对其进行相应翻译,同时确保父母理解通知内容。
提出调解和听审程序
要提出调解和听审程序,您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如未提出该等申请,则区域中心必须帮助您提出申请。 在您提出听审程序后,您的子女将继续接收当前收到之IFSP 中列出的早期干预服务。 他们不会获得任何存有争议的任何新服务,除非提出有利调解或听审结果。 在如下机构提出您的听审或调解请求:
Office of Administrative Hearings Attention: Early Start Intervention Section 2349 Gateway Oaks Drive, Suite 200
Sacramento, CA 95833-4231
电话:(800) 515-2229
传真:(916) 376-6318 或(916) 263-0549
您在听审程序期间的权利
您有权:
- 查阅您的区域中心记录
- 出庭,并通过语言申诉或致函提供证据
- 让您的亲朋好友、理疗师或医生出席,并代表您发言
- 让您的律师或辩护人出席
- 如果您的母语并非英语,则需聘请一名口译人员
听审准备
- 收集相关信息,证明您需要区域中心希望变更的服务。 确保您使用的信息准确,并详细解释您的需求。 此外,应找到愿意参加听审的人员, 并告知法官您需要相关服务的理由。 确保这些人员知悉您的需求。
- 在听审中,您可以提出您有权获得所提出的需求,以实现您的 IFSP 目标,或解释您满足法律例外情形或豁免情形的原因。
免责声明: 本出版物仅为法律信息,并非关于您个人情况的法律建议。 它是截至发布日期的最新版本。 我们尝试定期更新我们的材料。 但是,法律经常发生变化。 如果您想确保法律没有改变,请联系 DRC 或其他法律办公室。
- 1. 福利和机构法案第 4646.4(a)(2)款 (返回主文件)
- 2. 政府法案第 95004(c)款 (返回主文件)
- 3. 美国联邦法规第 34 章第 303.520(b)(1)款。 (返回主文件)
- 4. 美国联邦法规第 34 章第 303.520(b)(2)款。 (返回主文件)
- 5. DDS 采用 2013 年采用的一项法规(美国联邦法规第 17 章第 52109(c)
- 6. 福利和机构法案第第 4646.4(a)(2)款。(返回主文件)
- 7. 福利和机构法案第第 4646.4(a)(2)款;政府法案第 95004(b)(2)款;美国联邦法规第 34 章 第 303.511(d)(1)款。 (返回主文件)
- 8. 美国联邦法规第 34 章第第 303.520(b)(1)(ii)款。 (返回主文件)
- 9. 美国联邦法规第 34 章第第 303.521(a)(3)款。 (返回主文件)
- 10. 美国联邦法规第 34 章第第 303.520(c)款。 (返回主文件)
- 11. 政府法案第第 95020(b) & (f)款。 (返回主文件)